新京報訊 (記者張媛 杜丁)應屆女畢業生曹菊(化名)在向巨人環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巨人教育”)求職當行政助理時,不服對方只招男生,於是以遭遇性別歧視為由將對方訴至法院,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。
  昨日,雙方在海澱法院當庭達成和解,“巨人教育”承諾支付曹菊3萬元作為關愛女性平等就業專項資金。
  據瞭解,該案是在《就業促進法》實施近6年來,首例以“維護女性合法權益”為由提起的訴訟,就業歧視法律學者、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負責人劉小楠將該案稱之為“中國就業性別歧視第一案”。
  原告提5萬元精神賠償
  22歲的曹菊是2012年的應屆畢業生。
  “可能我以前實習時做過教育咨詢,所以特別瞄準了這類企業。”曹菊介紹,她在招聘網站看到“巨人教育”發佈的行政助理職位招聘啟事後,在2012年6月12日向對方投遞了簡歷,但“簡歷投了好幾天還沒有任何音訊”。2012年6月25日,她再一次登錄網站查看投遞簡歷消息時發現,“巨人教育”行政助理招聘啟事中有一條“僅限男性”的條件。對方工作人員在電話中,再次明確告知該職位只招男性。
  曹菊認為,“巨人教育”只招男性的做法屬於就業性別歧視,將“巨人教育”訴至海澱法院,要求對方賠禮道歉、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。
  曹菊一方表示,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。用工企業在錄用職工時,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,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。
  被告放棄辯護願意調解
  昨日下午庭審時,被告“巨人教育”董事長、總裁尹雄表示,出於對女性平等權益的維護與尊嚴、對依法反對就業性別歧視的行為表示贊賞與支持,放棄辯護權。
  被告律師表示,該案開庭前,已向原告發出了“致歉信”。
  在法庭的調解下,“巨人教育”向曹菊提供3萬元,作為海澱區新巨人培訓學校關愛女性平等就業專項資金。  (原標題:“就業性別歧視首案”3萬元和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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